富兰克林十三项美德

本杰明·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提出了十三项美德,并列出了具体的条目,以帮助自己提高道德和行为规范。他每天都记录自己是否遵守了这些美德,以不断改进和提升自己。以下是富兰克林提出的十三项美德:

一、节制。
饭不可吃胀。
酒不可喝高。

二、缄默。
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说。避免碎语闲言。

三、秩序。
放东西各归其位,办事情各按其时。

四、决心。
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,做就做到心想事成。

五、节俭。
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钱,杜绝浪费。

六、勤奋。
珍惜时光。手里总忙有益之事。剪除一切无谓之举。

七、诚信。
不害人,不欺诈。
思想坦荡,公正;说话实事求是。

八、正义。
不损人利己,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,利公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。

九、中庸。
避免走极端。忍让化冤仇。

十、清洁。
身体、衣着、居所,不许不干不净。

十一、平静。
不可为小事、常事或难免之事扰乱了方寸。

十二、贞洁。
少行房事,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;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、身体虚弱,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。

十三、谦卑。
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。

这些美德反映了富兰克林对于个人成长和道德修养的重视,也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借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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